家中如有剩餘不用或過期的一般藥品(抗癌藥物除外),應遵循「丟垃圾桶,不要丟馬桶」原則,與家庭垃圾共同包裝,隨一般垃圾清除方式處理。如為抗癌藥物,則可拿至原醫療院所進行回收處理。液體廢棄藥品,如糖漿、藥水,則需將液體倒入塑膠袋(袋內放入一些可吸附藥水物材協助吸收液體)隨一般垃圾清除方式處理,並將空瓶交由垃圾車回收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