長照服務2.0服務在厝邊~專線1966或梓官長照專線07-6177662
長期照顧給付及支付基準
◆ 服務對象:
長期照顧給付對象需符合下列對象之一者,經照管中心評估,長照需要等級第2級(含)以上者。
1. 65歲以上老人
2. 領有身心障礙證明(手冊)者
3. 55歲以上原住民
4. 50歲以上失智症者(檢具身心障礙證明、由神經科或精神專科醫師開立之醫師診斷書/意見書或臨床失智評分量表(CDR≧1分)等資料
線上申請:https://ltc.kchb.gov.tw/apply