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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預防食品中毒「5要2不」原則宣導 列印
      資料更新時間:115-04-27 17:19 承辦單位:梓官區衛生所

    近期發生重大食品中毒事件,為降低交叉污染及病原滋生風險,請民眾及食品從業人員確實落實預防食品中毒「5要2不」原則。

    五要原則:

    1. 要洗手:調理食品前後都需澈底洗淨雙手,有傷口要先包紮。
    2. 要新鮮:食材要新鮮,用水要衛生。
    3. 要生熟食分開:處理及盛裝生熟食需使用不同器具,避免交叉污染。
    4. 要澈底加熱:食品中心溫度應超過70°C。
    5. 要注意保存溫度:冷藏低於7°C;已烹調或易腐敗食品及其原料建議於5°C以下保存;室溫不宜放置過久。

    二不原則:

    • 不飲用山泉水。
    • 不食用不明動植物:遵守「不採、不食、不贈予、不收受」原則。

    特別提醒:蛋品、肉品及其加工製品為食品中毒高風險食品,易受沙門氏桿菌污染,請注意:

    • 蛋品應妥善冷藏保存,避免使用破損蛋品。
    • 處理後確實清潔器具及作業環境。
    • 優先使用洗選蛋或殺菌液蛋。
    • 確保食品充分加熱。

    更多食品安全資訊,請參閱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「防治食品中毒專區」: 防治食品中毒專區

    洽詢電話:07-619-0136(梓官區衛生所)

    詳細資訊請參閱附件。

    類別:業務宣導
    上版日期:115-04-2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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